宿迁金星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卫华
手机:13401893020
电话:0527-84799119
传真:0527-82889077
邮箱:sqjxxf@163.com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洪泽湖路19号
(宿迁电子商务产业园区C8栋中宏大厦1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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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消防工作组织,夯实基层火灾防控基础,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宿迁市消防救援支队洋河大队采取“1234”工作机制,推动三个办事处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并实体化运行,着力破解基层消防监管难题。
运行“1”个管理机构。印发《关于办事处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推动三个办事处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明确由各办事处主要领导任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公安派出所、综合治理工作站、农业农村工作站、社会事务工作站等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确保各办事处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实体化运行。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并安排1名大队文员担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指导各办事处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目前,三个办事处已全部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已组建完毕,人员基本配置到位并逐步推动消委会实体化运行。
明确“2”条工作主线。各办事处消防工作主线,消委会办公室在消委会的领导下,全面围绕本办事处消防工作,履行协调各成员单位,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分解下派工作任务、信息收集反馈、牵头联合执法等工作职责,并考核指导下一级村、社区消防工作开展情况;区消防工作主线,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各办事处的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承担健全工作台账、组织业务培训、推动隐患整治等消防安全综合监管条线职能作用,确保区消防救援大队在各办事处的管理触手延伸到底。
统筹“3”支监管力量。继续抓好公安派出所队伍。联合公安分局印发《关于调整确定2022年度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通知》并报管委会备案,明确派出所承担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江苏省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范围》规定的场所、居民住宅小区等监督检查任务,细化检查范围,规范执法流程。借力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借助各办事处城管、安监、环保等综合执法力量开展工作,在其开展综合监管职能的基础上,推动将生产企业、沿街商铺等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纳入日常监管范围。规范专职网格员巡查。联合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推动全区专职网格员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巡查范围。充分利用网格化综合管理平台及社会治理综合管理平台,将日常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宣传、“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改纳入其中,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基本状况和隐患底数排查清晰。
确定“4”项职能定位。明确各办事处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职能。统筹谋划,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全面研究本辖区消防工作,制定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对策措施;协调指挥,推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判、通报本辖区火灾形势,协调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消防工作,部署消防安全整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明确任务,各办事处与有关所(队)、村(社区)签订年度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对各村(社区)年度消防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实施限时督办,落实奖惩措施;强化宣传,常态化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活动,指导辖区单位做好内部宣传培训,定期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工作,切实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钱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