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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民政厅部署开展建筑和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月活动

2021-03-20 点击数:504

近日,江苏省民政厅在全省民政系统部署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民政服务机构建筑和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活动,深入查找问题,消除风险隐患,切实保障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机构全覆盖。4月16日前,对全省民政服务机构建筑和消防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排查整治,重点检查既有建筑(含空置建筑)超负荷使用、擅自变更建筑用途、使用易燃材料搭建(装饰)有人居住或者活动的建筑、私拉乱接电线、堵塞疏散和消防车通道等情况。

二是问题不搁置。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查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限期整改;对于存在严重问题、民政部门无力解决的安全隐患,要迅速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由党委、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制定整改方案,并报省民政厅备案;隐患未消除且影响人身安全的,一律不得开展服务活动。

三是监管信息化。对于排查整治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全部录入“江苏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系统”,并详细记录隐患名称、类型、检查人员、检查时间、整改要求、整改时限等要素,确保台账清晰、要求明确、动态管理、实时销账,智能提示重点监管对象,精准助力监管执法,全面提高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

四是责任落到底。按照业务对口、分片包干、相对固定原则,为每家民政机构明确省、市、县三级民政部门监管责任人,压实监管责任;采取宣传教育、签订安全承诺书、向社会公开安全管理责任人等措施,督促民政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自觉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压紧主体责任。

五是检查常态化。结合此次专项活动,将建筑安全隐患纳入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范围,采取多部门联合检查、购买专业服务等方式,加快建立定期建筑安全检查(鉴定或检测)和维护机制,常态开展既有建筑安全排查、危险建筑定期检查,以及台风、雷电、雨雪等恶劣气候条件下和地铁、隧道等重大项目施工影响下的既有建筑安全专项检查,切实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来源:江苏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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